

以下是中公考研记者收拾的“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供各位考生参考。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质,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品德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具备革新精神、革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与具备较强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可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考试报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考哪几科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法。
第五条 全国统一命制的考试试题在启封并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情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情管理;我校自行命制的考试试题在启封并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情管理。考生答题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情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其职责是:
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方针、政策、规定、方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与本单位的实质状况,审定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法、推行细节等;
审定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介绍;
审定研究生拟录起名字单;
其他需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事情。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招生监察小组、招生安全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实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起草、报送和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介绍;
3.依据国家、省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4.起草、报送和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方法及推行细节;
5.组织推行研究生招生命题、初试、评卷、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置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与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起名字单,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需要予以公示。
7.审核考生的考试报名资格;
8.拓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9.起草研究生招生重大事情初步解决方法,采集、统计、决策研究生招生重大事情所需材料;
10.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研究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职责:
1.监督检查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贯彻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规范的状况。
2.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员工进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规范和纪律的教育。
3.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员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状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其准时整改。
4.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置,维护考生和招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5.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员工和其他有关职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招生安全小组职责:
1.负责招生工作现场安全守卫;
2.负责招生工作互联网安全、维护。
第八条 各有关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策略并组织推行,按学科教研室,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具体工作。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或科教部。各有关二级学院不能颁布任何招生政策。
第九条 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推行。组长一般应由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应由本年度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及教学、科研资深的副高职以上职称职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条 2017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44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396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133人。另我校2017年新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详见附件1。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大全》详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政策
依据《财政部 国家进步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建议》和《关于印发辽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国家、辽宁有关规定实行。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针对推免生设立“出色生源”入学奖学金;
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出色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学术革新”奖学金。
2.2、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出色论文奖学金”等。
4.学校还加强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职位津贴资帮助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第四章 招生种类及学费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练习为主。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怎么收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怎么收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017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和药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类型型。
第十三条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考生在报名时须准确选择并填报。
第五章 学制、学习技巧及就业方法
第十四条 学制为三年、学习技巧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法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型型。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外贸原单位工作,不可以自主择业。考生考试报名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没办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名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国公民。
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近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需要的职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第十七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考试报名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考试报名专业的需要: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接收符合医师考试考试报名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员原则上不能考试报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范围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考试报名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范围。
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范围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仅接收医学有关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中医内科学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中西医结合各学科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应用心理学优先接收医学和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人文医学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第十八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同等学力考生尚需符合如下需要:
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考试报名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第十九条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在线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有关报考地址进行。
在线报名需要:
1.在线报名时间为 2016年十月十日至十月31日,天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日期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考试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的职员,应按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6.报名期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信息。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准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地址核验。
7.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需要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我校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需要: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地址指定地址现场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准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近日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或互联网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付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7.考生应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考试报名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然不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七章 初 试
第二十二条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二十三条 初试方法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考哪几科及相关需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试知识点公告。
第二十四条 初试考试考哪几科和考试范围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考哪几科》详见附件3。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部分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详见附件4。
第八章 复 试
第二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革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复试方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七条 教育部根据一区、二区拟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我校所在辽宁为一区。
第二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状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及其他学术需要。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和同意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需要。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需要,自主确定并公布考试报名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
第二十九条 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
第三十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然不予复试。
第三十一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三十二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实行。
第九章 调 剂
第三十三条 我校将依据国家及辽宁有关需要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考试报名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试报名专业在调入区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试报名专业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一志愿考试报名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要达到调入区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第一志愿考试报名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要符合调入区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第三十五条 考试报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有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考试报名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三十六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水平的要紧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如果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
第三十九条 我校将充分借助《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状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
第四十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手段,直接知道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如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起名字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方位审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 取
第四十一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与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第四十二条 经考生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考试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研究生院赞同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四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可以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考试报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五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介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十六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方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四十七条 拟录起名字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起名字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后录起名字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三章 监督及复议规范
第四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有效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
举报信箱:********
通讯地址:大连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
邮 编:
116044
辽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推荐出色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章程》文件。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
以上是中公考研记者收拾的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外,中公考研提醒大伙2018考研招生简章、2018考研招生目录、2018考研参考书目与2018考研大纲已经出来。同时,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中公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暑期集训营、半年集训营、保研课程系列备考课程,针对每个科目要素进行深入的指导剖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伙推出考研直播课堂,不出门就能边听课边学习,为大伙的考研梦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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