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5年重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已公布,6月27日起开始报名,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25号)和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渝人考〔2025〕31号)需要,为便捷广大考生考试报名,现或有关事情通告如下:
1、报名日期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在线报名。
(一)报名日期:6月27日9:00—7月7日17:00。
(二)在线缴费时间:6月27日9:00—7月8日17:00。
2、考试信息
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一个专业类别均包含4个考试考哪几科。“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一同考试考哪几科。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题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调整为90分钟。考试分4个半天推行,每半天组织2个场次,每一个场次安排一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安排2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3、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国药监人〔2025〕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部发〔2025〕8号)有关规定实行。具体报名要求需要、原规范过渡方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25〕67号)实行。
(一)报名要求
凡中国公民和获准在国内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4年;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2年;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有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职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从2025年开始,有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考试报名条件上,需要“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获得有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5年;获得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3年;获得有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2年;获得有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1年。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是指考试报名职员获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职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考哪几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常识(一)”“药学专业常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常识(一)”“中药学专业常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二科”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获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拥有。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获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需要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是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同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同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获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可以考试报名。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互联网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考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获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与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是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方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方法》和《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有关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的界定,在《规范规定》《考试方法》推行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31号)实行。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包含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有关专业,其中列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是考试报名专业需要中的“有关专业”,详见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六)“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规定的注册范围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水平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需要,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考试报名条件。
(七)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考试报名职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未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历程不计入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海外工作历程不计算为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
获得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后获得的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学历考试报名的,可累计获得第一学历至考试报名年度期间的实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超越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质专业职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考试报名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参照《规范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考试概要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第九版)·2025》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700&page=1)。
5、报名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情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依据告知制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均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置,请考试报名职员务必诚信报名。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行为,或者因紧急、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制。
考试报名职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考试报名(即:考试报名职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内)。如非我市考试报名职员,与因考试报名职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名字、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考试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等,导致参加考试、答题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用等受影响的,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
新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直接登录报名网站补充维护个人信息。
(二)健全个人信息
1.上传电子照片。考试报名职员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有关操作。初次登录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
考试报名职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用指定的“照片处置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置并保存的电子版本人最近半身免冠白底彩色正面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务必确保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能修改,请考试报名职员慎重使用。
2.健全个人信息。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根据步骤健全有关个人信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历程、联系方法等。考试报名职员须如实填写,以便于接收考试有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准时在“个人中心”修改。
(1)报名网站将对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试报名职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没办法准时获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期间尚未获得毕业证书,没办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继续完成报名。
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职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需要提交资料,同意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肯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尽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名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填写考试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考试报名需知》,选择所要考试报名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名办理方法
考试报名职员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
1.考试报名职员选择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考试报名职员作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未选择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未选择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撤回的3类考试报名职员须按需要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五)重点职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未选择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撤回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交费。
(六)在线缴费
考试报名统一实行在线缴费。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交费视作舍弃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报名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怎么收费和电子票据领取
根据人社厅函〔2025〕278号和渝发改收费〔2025〕156号文件规定,该项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个人每科61元。
需要缴款收据的考试报名职员,可在交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看平台查看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考试报名职员交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有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看步骤的补充公告》。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3日—17日。
在线报名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准考证打印(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明确),认真核对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同,务必在十月17近日(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看更正。
请考试报名职员根据准考证上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考试。
6、报考条件
(一)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能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施,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二)各科目考试均使用闭卷形式,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报名职员可提前交卷。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知识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报名职员在准考证打印后,应依据所在考试知识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考试报名职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快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施等筹备工作。
(三)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Microsoft拼音输入法、极点五笔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知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步骤,学会计算器等工具的用法。
(四)考试过程中,考试报名职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需要。如遇考试机问题、互联网问题等异常状况,应听从监考职员安排。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员工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对考试报名职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试知识点,提出规范性需要;查验考试报名职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用专门设施、专业职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施,集中保管应试职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推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手段。
(六)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用考试设施,保管好我们的作答信息,预防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七)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员工管理,遵从考试试题作答需要,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试报名职员,将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置。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考试成绩
(一)合格标准
自2025年度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依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状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二)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职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1月下旬公布,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四)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未选择告知制方法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况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试报名职员推行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报名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试报名职员须根据市人事考试中心需要准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舍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置。请考试报名职员务必维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告公告。
8、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全程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考试报名条件拓展核查和平时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有关全科成绩合格职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同意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本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考试报名职员未按需要同意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看,有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要紧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有关信息视状况向社会公布,并公告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证书发放和查看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试报名职员可关重视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告公告,查询纸质证书领取公告;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试报名职员,按公告需要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25〕97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看验证,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咨询电话
(一)报名要求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网站操作、交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